親愛的:

我一直認為每段戀曲都是大同小異的,說穿了也不過是男女間的故事,只是,有些濃烈了點,有些則淡如水。

若要我回想從初初起始到現在的相處,除了每天小吵助興以外,就是我們那無論如何都喜歡緊握的雙手。

那時,我們還在偷偷摸摸的進行不小心(或者根本沒有)萌芽的愛情,和朋友聚會後,只要走進他們看不見的轉角,你就會牽起我的手,十指交握的牽著,就這樣一直往前走去。

騎車時,你偶爾會用一隻手控制龍頭,而另一隻手則放在身側,牽著我稍嫌冰冷的手,密密覆著;開車時,我們的雙手依然交握著。有時,我會因為姿勢不對造成的手腕酸痛而放開你的手,於是,為了讓我們的手可以牽著,你總是把右手伸到副駕駛座位上。

左撇子的你,與天生左撇子、後天右撇子的我,總是這樣契合。

我喜歡你雙手的溫度,喜歡你厚實又大的手掌,喜歡透過手心傳來的你的體溫。

有時,我會像隻貓,懶洋洋地蜷曲著,任由你的手掌輕撫我的背,那樣的溫柔、或輕或重的撫著,那是你的呵護。然後,你就會要求我也這麼做,老實說,當時,我的腦海中浮現的是,互相替彼此抓身上蝨子的猴子(請原諒我的不浪漫)。

然後,我會開始想像,那個歷久彌新的廣告,牽著你的手,一直往前走去,邊說著:「老伴,明天吃素啊!」當這個畫面出現時,我告訴自己,如果可以一直牽著手走下去,也沒有什麼不好。

前兩天,我陪你玩著廣播節目CALL IN的節目,然後,莫名的告訴主持人:我們要結婚了。主持人問我,「愛情是什麼?」我回答他:「是眼瞎!」主持人笑翻了,又問了一些問題,但我詞窮了。後來,用著你希望我倆一起努力學習的「正面思考」方式,我想了很久,並修正了自己的答案,所謂的眼瞎是「不計較、原諒」,而不是我一開始說的「看不見」。

我喜歡你,喜歡我們牽手的姿態,喜歡你就算睡著時,只要我的手一碰觸到你的,你就會握著我的手,彷彿珍貴的寶貝般,緊握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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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可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