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O:

不知道有沒有告訴過你,我的歷任男友是很少看我寫的作品,就連我寫最多情書給他們的S或J都是那樣,S認為我的文筆沒有他的前任好,而且深深以前任為傲,或許你會想問,那麼為什麼S不繼續和他的前任在一起呢?原因很簡單,就是他被分手了。

至於J,有次我問他對於我作品的意見,他回說:「我不看那種東西的。」原來,在他的眼中,我引以為傲(或者讓許多人驚豔)、賴以為生的文筆,僅僅只是「那種東西」,從那次以後,我再也不讓任何男友翻開我的所寫所聞,就留給懂的人欣賞吧,即使是孤芳也沒有關係了。

有陣子很討厭別人對我的某些特定評價,像是才女、很有趣、很特別這之類的。因為我知道,在他們眼中有趣的從來都不是我的靈魂,而是透過他們的眼所看到、經過他們的腦所想像的那個我的樣子,說穿了,就是賀爾蒙造就他們內心的那個我,那已經不是原來的我,而是腦海的濾鏡呈現出來的樣子。

或許在你的眼中的我也是這個樣子,同樣地,在我眼中的你也充滿想像。然後,當剝開這些那些的美化後,才會驚覺原來這個人也不過爾爾,沒有什麼好值得我們去珍惜,更沒有任何獨特之處,就是芸芸眾生中的某個人而已。

曾經聽說過這樣的一個理論,每個靈魂都有不同的等級和顏色,純淨的靈魂是白色、細緻而敏感的靈魂是紫色。但也有人說白色的靈魂是等級低的,紫色靈魂是經過幾百年淬鍊才能達到的色彩。

你看,就連靈魂色彩說都充滿矛盾和不同說法,我們又該怎麼知道自己的靈魂究竟是什麼樣子,更何況,我們總是不知道自己把自己活成了別人討厭的樣子,還如此沾沾自喜。

最近時常在想,當初愛上我的那個你,所看到的我,究竟是什麼樣子,又擁有怎樣的色彩,我想,應該是生動有趣、又耀眼奪目的吧?

那麼,現在呢?

拿掉濾鏡後的我,該是怎樣的黯淡無光又平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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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可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